关于申报电子商务销售专项奖励资金的通知
成都市电子行业协会文件
成电协【2017】8号
关于申报电子商务销售专项奖励资金的通知
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成办发〔2014〕55号)精神,市经信委、市财政局正在组织我市企业开展电子商务销售专项奖励资金的申报工作(详见附件)。协会将积极配合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开展此项工作,并组织、指导协会相关会员单位参与申报。
协会认为,这是政府鼓励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拓展产品销售渠道,支持我市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措施,协会呼吁并鼓励符合条件的会员单位积极申报。
协会将根据会员单位的需要,给予政策和申报流程等相关业务的指导。请有意申报并符合条件的单位尽快与协会秘书处联系,按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关于申报我市企业开展电子商务销售专项奖励资金的通知》的要求,向企业所在地经信主管部门申报,同时抄报协会秘书处(协会秘书处联系人:矫辉、施蓉,联系电话:028-62556551,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三桂前街49号612室,E-mail:cddzhyxh@126.com)。
以上事项,专此通知。
附件:《关于申报我市企业开展电子商务销售专项奖励资金的通知》
2017年4月5日
主题词:申报 专项 奖励 通知
抄送:市经信委、市民政局、市工经联、协会领导。
附件
关于申报我市企业开展电子商务销售专项奖励资金的通知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都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03-28 信息来源:市场开拓处【点击量:2660】【打印】 【收藏】 【关闭】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成都高新区经发局、财政局,成都天府新区经发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成办发〔2014〕55号)和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实现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版)的通知》(成经信发〔2016〕6号)精神,现将申报我市企业开展电子商务销售专项奖励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我市工业和信息化企业。
二、申报材料
(一)《成都市企业开展电子商务销售专项资金申报表》;
(二)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
(三)企业开展电子商务销售相关凭证(提供的资料全部加盖企业公章):
1.企业需提供自建平台(网站)或利用的电子商务销售平台(网站)合法经营证明复印件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取得时间须一年以上,提交复印件);
2.企业通过电子商务销售平台(网站)实现销售的,提供与电子商务平台(网站)签订的合同;
3.企业利用电子商务销售平台(网站)实现的业务收入清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购货单位名称、发票代码、发票验证码、销货方纳税识别号、数量、价款、税款、价税合计。销售记录过多的,提供每月大额销售前100笔交易明细;
4.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网站)完成销售未开据发票的,提供电子商务平台确认的销售证明(网上交易平台截图并加盖电子商务销售平台公司公章),提交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及完税凭证;
5.其他可作为电子商务销售凭证的材料;
6.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由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法人印章)。
上述材料一式四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三、奖励标准
按年度网络销售收入的1%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被“成都信用网”列入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失信企业不予支持。
四、申报及审核程序
(一)请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主动公开申报事项,认真组织当地辖区内企业申报并按要求进行初审,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17年4月28日前报市经信委市场开拓处,同时附企业申报资料2份。联系人:市经信委 杨光友,联系电话:61881587;市财政局 李威姝,联系电话:61882558。
(二)市经信委、市财政局联合对申报资料进行复审。
(三)市经信委安排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业审计。
五、申报说明
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实现的“具体销售方式”:B2B、B2C和企业自建网站,以及至少实现“线上订单、线下交易并开具发票”,原则上优先奖励实现线上交易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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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企业开展电子商务销售专项资金申报表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都市财政局
2017年3月22日
成都市企业开展电子商务销售专项资金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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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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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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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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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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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解缴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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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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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上缴税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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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年销售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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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申报电子商务 销售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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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1%申请奖励资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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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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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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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 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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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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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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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法定代表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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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 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区(市)县财政部门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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