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电子行业协会是经市政府批准成立于2001年,并由市经信委于2008年批准改组设立的行业性社团组织。
成都市电子行业协会是由在成都地区从事电子业生产制造、商贸服务、科研教育等的企、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不论经济成分、行政隶属关系自愿结成、依法登记的、非营利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市级社会团体。
协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创建和维护成都电子行业的健康发展秩序,依法维护本会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会员提供服务,在政府与会员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助政府开展宏观管理,并受政府委托行使部分行业管理职能。以沟通政府、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促进成都电子行业健康发展为基本宗旨,服务于各会员单位成长、发展的全过程。
协会的主要任务:
(一) 维护行业的合法权益,积极向市政府和市经信委反映电子行业的诉求,提出电子行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参与电子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并及时向政府提出有关经济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协助政府开展行业、地区经济发展调查研究,掌握行业动态。
(二) 参与制订本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对行业内重大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投资与开发项目进行前期论证;
(三) 进行行业统计、收集、分析、发布行业信息;
(四) 组织制定本行业的准入条件和行规行约,完善行业管理,规范行业行为,创建和维护本行业自律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秩序;
(五) 组织本行业范围内的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
(六) 参与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的有关工作,参与单位、个人的专业资质审查认证工作;
(七) 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八) 参与相关产品市场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九) 参与制定、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贯彻实施并进行监督;
(十) 参与电子产业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
(十一) 推动国内外同行业间的交往,加速成都电子行业与国际市场接轨;
(十二) 组织展销会、展览会、专业考察团。
(十三) 开展各种咨询服务,组织专家为会员单位进行经营管理、产品生产、技术发展等方面的诊断、指导、总结经验服务。
(十四) 指导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协助帮助会员单位的合法维权行动。
(十五) 开展人才、技术、职业培训等服务;
(十六) 创办刊物,向会员单位提供本行业的科技、经济信息;
(十七) 发展行业和社会公益事业;
(十八) 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其它任务等。
协会接受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业务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接受成都市民政局(社团备案机关)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