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创新与设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创新与设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都市财政局 成经信财〔2018〕15号
发布时间:2018-01-26 信息来源:工业创意与设计处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根据《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成委发〔2017〕23号)及《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贯彻〈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项目申报指南通知》(成经信财〔2017〕89号)要求,现开展对2018年成都市工业设计及创新类奖励、补助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支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奖励
(二)工业设计中心自身能力建设补助
(三)工业设计大奖奖励
(四)工业设计中心及示范园区(基地)认定奖励
(五)科技成果转化补助
(六)企业创新能力奖励
(七)服务型制造平台补助
二、申报条件、支持标准及申报材料
(一)支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奖励
1.申报条件。2017年获得国家、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
2.支持标准。对获国家、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申报材料。(1)《支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奖励项目申请表》(附件1);(2) 获得国家、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批复认定(核定)文件(复印件);(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 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工业设计中心自身能力建设补助
1.申报条件。获得市级(含)以上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企业,2017年通过购置设备、软件实现工业设计能力提升。
2.支持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工业设计中心,按上一年度新增设计设备和软件投入的2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3.申报材料。(1)《成都市工业设计中心自身能力建设项目补助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2);(2)市级(含)以上工业设计中心认定证书或批复认定文件(复印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 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设备及软件采购清单、发票、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
(三)工业设计大奖奖励
1.申报条件。2017年新获得德国红点奖、德国IF奖、美国IDEA奖、日本G-Mark设计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的工业设计企业。
2.支持标准。(1)对获得德国红点奖、德国IF奖、美国IDEA奖、日本G-Mark设计奖等四大国际工业设计奖顶级奖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国际工业设计奖项的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对获得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的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申报材料。(1)《成都市工业设计获奖项目奖励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3);(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 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获奖人员身份证(复印件);(3)获奖人员与所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社保缴交凭证(复印件);(4)工业设计大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四)工业设计中心及示范园区(基地)认定奖励
1.申报条件。2017年度新获得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区(基地)及新获得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企业。
2.支持标准。对新创建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给予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区(基地),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1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申报材料。(1)《成都市工业设计中心及示范园区(基地) 项目认定奖励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4);(2)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级及省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区(基地)认定文件、证书(复印件);(3)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示范园区(基地) 所属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科技成果转化补助
1.申报条件。须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1)围绕新产品开发和工艺改进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并实现产业化的技术创新项目的企业;(2)上年度(或连续12个月)实现项目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3)项目研发投入达到100万元以上。
2.支持标准。按项目技术研发投入的15%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3.申报材料。(1)《成都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点技术创新项目)补助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5);(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销售清单、发票、转账凭证(复印件);(4)研发投入清单、发票、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5)技术开发合同(复印件)。
(六)企业创新能力奖励
1.申报条件。2017年度新获得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中国质量奖认定的企业,新获得全国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示范区的产业园;新获得国家“质量标杆”称号的企业。
2.支持标准。(1)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中国质量奖、全国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示范区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国家“质量标杆” 称号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申报材料。(1)《成都市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奖励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6);(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 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中国质量奖、全国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示范区、国家“质量标杆” 称号的企业批复认定(核定) 文件(复印件)。
(七)服务型制造平台补助
1.申报条件。经认定的国家、省、市服务型制造平台称号的服务型制造平台。
2.支持标准。支持引进建设服务型制造平台,按平台2017年度实际固定资产及软件投入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
3.申报材料。(1)《成都市服务型制造平台补助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7);(2)项目补助申请报告;(3)项目支出凭证汇总明细表。
三、工作要求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和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和现场核查,确保申报项目和材料的真实性,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联合行文上报。并在2018年3月12日(星期一)前将推荐文件,汇总表,企业申报资料(一式两份,含电子文档)分别报送市经信委工业创意与设计处、市财政局企业处。请严格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
(一)已获得过市级以上财政补助或奖励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所有申报资料须真实有效,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本单位(企业)公章,原件在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五、联系方式
(一)支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奖励
联系人:市经信委 唐难杰 61885847
市财政局 仲崇岭 61882557
(二)工业设计中心自身能力建设补助
联系人:市经信委 唐难杰 61885847
市财政局 仲崇岭 61882557
(三)工业设计大奖奖励
联系人:市经信委 唐难杰 61885847
市财政局 仲崇岭 61882557
(四)工业设计中心及示范园区(基地)认定奖励
联系人:市经信委 唐难杰 61885847
市财政局 仲崇岭 61882557
(五)科技成果转化补助
联系人:市经信委 何容娟 61881587
市财政局 仲崇岭 61882557
(六)企业创新能力奖励
联系人:市经信委 何容娟 61881587
市财政局 仲崇岭 61882557
(七)服务型制造平台补助
联系人:市经信委 唐难杰 61885847
市财政局 仲崇岭 61882557
1.成都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奖励项目专项资金申报书
2.成都市工业设计中心自身能力建设项目补助专项资金申报书
3.成都市工业设计获奖项目奖励专项资金申报书
4.成都市工业设计中心及示范园区(基地)项目认定奖励专项资金申报书
5.成都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点技术创新项目)补助专项资金申报书
6.成都市企业创新能力奖励专项资金申报书
7.成都市服务型制造平台补助专项资金申报书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都市财政局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