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会指南
作者:管理员来源:电子行业协会浏览:1591次更新:2017-9-22
在成都市行政区内从事电子业生产制造、商贸服务、科研教学的企、事业单位,不论经济成分和行政隶属关系,只要承认并遵守本章程的,都可申请加入本会,成为会员。
协会的会员种类: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个人会员所在单位亦可视为单位会员。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 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
(二) 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 在本会的业务和电子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 协会秘书处审核;
(三) 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四) 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五) 以适当方式公告。
本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会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可要求本会协助维护或提供必要的帮助;
(二) 可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本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三) 免费或优惠获得本会提供的信息资源;
(四) 可利用本会的刊物传播企业信息或利用本会的关系开展业务联络;
(五) 参与本会的管理,对本会的重大事项有表决权;
(六) 对本会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七) 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八) 有自由退会权。会员退会应向秘书处提交书面材料。
本会会员应该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诚信执行行规、行约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信誉;
(二) 积极参加和配合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三) 及时向本会据实提供有关信息和动态,主动反映行业发展中的情况;
(四) 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 根据本会工作需要,委派兼职或专职工作人员参与本会的管理工作。